关于“办事不求人” 这些问题一定是你关心的!
今天上午,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工作动员部署会。今年全年,全省公安机关将有20项利好工作措施陆续推行,让人民群众“落户口、办护照、上车牌”等事宜不用“走后门”、“托关系”。
会后,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了媒体的采访。相信这些问题也是你关心的!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孙沿国接受记者采访
一、开通公安政务服务热线 960110
问:省公安厅专门成立 " 公安政务服务中心 ",开通热线电话 960110,究竟能帮助百姓解决哪些问题?受理群众反馈问题时限为几天?除了 960110 这部电话,我们还有其他的在线服务或类似的新举措吗?
答:省公安厅决定成立 " 公安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目的是推动群众 " 办事不求人 " 工作,解决群众办事 " 求人 " 问题。我们实行 7*16 小时人工电话和网络在线服务(每周 7 天,每天早晨 8 点到半夜 24 点),主要任务是 " 解答政策法规、办理预约登记、帮办特殊事项(现有业务流程无法涵盖的特殊服务事项)、受理群众投诉、督促问题解决 "。
根据群众咨询投诉问题的不同种类和内容,我们规定了不同的反馈时限。对于法律规定清楚明确的,我们将在接听电话时当场予以答复;对于需要请示、研究、核查、办理的事项,我们将在结束通话后,责成专人尽快与来电群众联系,详细了解情况,努力在最短时间内帮助群众办成事儿,让群众 " 办事不求人 "。
除 960110 这部电话之外,群众还可以通过 " 黑龙江省公安厅 " 微信公众号、" 平安龙江 " 手机 APP、黑龙江 " 互联网 + 公安政务服务 " 平台网站、龙警网 " 网上服务 " 栏目等途径,登陆黑龙江 " 互联网 + 公安政务服务 " 平台(http://gafw.hljga.gov.cn),接受网络在线服务。
在此之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已经公布了 12389 等很多咨询投诉电话,将继续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
问:公安厅推进 " 办事不求人 " 过程中,为什么要委托第三方对工作进行评估?
答:第三方评估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更有说服力,更能让广大群众信服。
问:我们建立了监督员队伍,对窗口单位推进 " 办事不求人 "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反馈,那么除了监督员,百姓监督将通过什么途径反馈,又将有什么机制促进和保障快速解决群众反馈呢?
答: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我们在全省聘请了近百人的特约监督员,同时,我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建立了案件线索核查专班,从法制、治安、外事、交警等各主要警种抽调了业务骨干和专家,专司线索核查,督办,反馈工作。我们将通过公安政务服务 960110,12389,互联网 + 等渠道,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举报人和线索提供人。为此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办事流程,相信一定会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果。
问:办事先求人的习惯已经养成,那么民警今后再遇到托关系来办事的,将如何解决?内部又如何监管?
答:要通过宣传,教育广大民警按程序办事,按流程办事,守规矩办事。督察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视频督察,办事流程回溯,交叉互检,设立群众投诉信箱、举报专线等方式开展内部监督。
二、落户和出入境证照
问:落户的再造流程会给百姓办理户籍业务带来什么便利?
答:一是简政放权,优化 " 落户不求人 " 条件。将原来市局或分局审批的 6 项户籍业务下放到派出所直接办理,取消了 2 项申报材料中群众提供有关复印件的要求,缩短办事时限累计达 26 天。推出 29 项户籍业务 " 马上办 "。二是创新服务,畅通 " 落户不求人 " 渠道。首先全面启动 " 我代办 " 服务。对于群众电话咨询或社区民警深入辖区了解掌握的群众因各种特殊困难无法到窗口办理户籍业务又不会操作互联网的,实行 " 我代办 " 服务制度,由责任区民警到居民家中取落户材料,到派出所办理完成后,再将户口送到群众手中。其次畅通网上办理户籍业务。全面推进 " 落户口不见面 " 服务,各地市户籍管理部门在 4 月底前成立 " 互联网 + 平台户籍业务办理中心 ",人员设备全部到位,5 月上旬试运行,统一办理群众在 " 互联网 +" 平台上申请的户籍业务,确保能够网上办理的 47 项户籍业务全部实现 " 网上办 "。再次是省公安厅设立身份证取证窗口,对各种原因需加急办理的身份证,群众在各地受理窗口履行绿色通道手续后,可以在省公安厅直接领取。绿色通道受理条件是:各类考试前部分考生及其它赴外地入学、就医、公出等人员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有效期满和证件损坏,急需补领、换领的,可在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受理窗口申请办理身份证绿色通道,2-3 个工作日可以领到证件。三是科技引领,夯实 " 落户不求人 " 基础。建立办理户籍业务证明材料核查中心,搭建完成办理户籍业务证明材料拍摄上传平台,保障派出所户籍内勤上传落户材料电子数据,解决原来因内勤短时间内无法甄别证明材料真伪而不办、延办、退办问题。需甄别的材料:出生证、死亡证、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学历证、结婚证、户口准迁证和迁移证等。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管理法》第十七条,处以 1 百元以上 1 千元以下罚款,10 日以下行政拘留。
问:出入境管理部门即将开通的证件直取窗口具体是怎么回事?
答: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设立出入境证件取证窗口,推出短信提示服务,方便有紧急需求的群众提前取证。
(一)规范数据上传时限
1. 电子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1)县级公安机关受理的数据,1 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市级审批机关。
(2)市地级公安机关受理的数据,2 个工作日内上传省公安厅,县级受理上传到市地的数据,在 1 个工作日内上传至省公安厅。除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在 7 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件。
(3)省公安厅 3 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的制作。
2. 本式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再次签注。
各地要在 1 个工作日内办结,签注制作权限全部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上述因私出入境证件需要核查及转调查处理的,核查及调查后做出批准签发的,要保证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取证方式
取证方式由 2 种增加到 3 种,增加申请人选择到省公安厅制证中心窗口取证,切实为有需要的申请人提供提前取证服务。3 种取证方式:
1. 受理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窗口领取。
2. 根据本人提供的邮寄地址 EMS 邮寄送达。
3. 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发证窗口领取。
(三)省公安厅发证窗口地址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中心一楼大厅(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 430 号)。
(四)省公安厅取证窗口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8:30-11:30。
(五)省公安厅窗口领取证件规定
1、证件范围: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2、人员范围:
(1)申请人在受理时选择在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取证的申请人。
(2)哈尔滨市城区申请受理的出入境证件,即南岗、道里、道外、香坊、平房、松北、阿城、呼兰、双城区 9 个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证件,不在省公安厅窗口取证范围内,这些区受理的出入境证件能与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取证窗口同期发证。
(六)调整修改《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简称《回执单》)内容:
1、三证统一合用 1 张《回执单》;
2、增加证件查询和邮寄查询二维码;
3、修改完善注意事项条款内容。
(七)推出短信提示服务
规范短信的推送服务,省公安厅将出入境证件制作完成后,根据申请人取证的三种不同选择分别推送短信告知申请人。
1. 到公安机关接待大厅领取:
(1)由 EMS 收到制作完成的出入境证件后,进行短信推送,短信内容:您办理的出入进证件已由 EMS 寄出,邮寄单号:XXXXXXXX,预计 2 天到达 XXX 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2)证件到达受理大厅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短信推送:短信内容:您的出入境证件已送达,请及时到 xxxx 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
2. 个人邮寄:由 EMS 收到制作完成的出入境证件后,进行短信推送,短信内容:您办理的出入地间证件已由 EMS 寄出,快递单号为:XXXXXXXX。
3. 到省公安厅制证中心窗口取证:由省公安厅发证窗口推送短信,短信内容:您办理的出入境证件已制作完成,请于 5 个工作日内至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发证窗领取,逾期未领取将返回受理大厅领取。
问:出入境证照加急办理的流程是什么?都针对那些人群、哪些事由可以加急办理、加急办理的时限是几天取证?
答:建立制证取证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实现上报顺序与出证顺序一致,解决违规 " 加急 " 问题。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移民管理局和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规定的出入境证件加急情形之外,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民警不得违规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应提供与加急事项相符的佐证材料,由受理机关受理,由审批机关向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报加急制证申请单,经省公安厅审核符合加急条件的,转送制证中心加急制证;不符合加急条件的,省公安厅予以退回按正常程序办理,相应的后果由报送单位承担。
问:都针对哪些人群、哪些事由可以加急办理?
答: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事由。
问:出入境证照加急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答:符合加急情形的,要履行审批程序,加急办证时限为 5 个工作日内。受理窗口要认真询问申请人加急事由,并根据申请人的现实需要,按规定在《加急办证申请单》上填写取证时间,并将申请人提交的加急材料扫描进电子文档中,经审批机构批准后,传真至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中管科,传真电话 0451-82897730。特别紧急情况,启动省、市、县三级联动紧急预案,特事特办。
问:加急办理的时限是几天取证?
答:1. 一般加急情况,市、县合计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上传省公安厅,省公安厅 2 个工作日完成证件制作并在省公安厅发证;申请人要求到受理窗口领取和个人邮寄的,5 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件;
2. 紧急情况,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上传数据,加急制证。申请人 3 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件。
3. 特别紧急情况,如奔丧和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的,启动省、市、县三级联动紧急预案,在 1 个工作日完成全部流程并发证。
三、上车牌
问:针对当前机动车保有量大且增速迅猛导致机动车上牌业务量大的实际情况,现有的业务窗口怎样避免长时间排队、中介代办等问题的?
答:目前,全年车管业务总量为 560 余万笔。其中,新车注册上车牌业务量达 43 余万笔,按照一年 250 个工作日计算,每天平均办理车管业务 2.24 万笔,每天平均上车牌 1600 辆。在当前有限的业务窗口的条件下,为避免因长时间排队、中介代办等问题,真正实现群众 " 上车牌不求人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出台了四项措施:一是广泛宣传和解答办理上车牌业务标准,提高上车牌业务的知晓率。同时,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并推行通道式、一站式服务,做到上车牌业务马上办、一窗办。二是扩大互联网办理上牌办证业务比例,推出包括上牌办证在内的 25 项网上办的交管业务,努力做到上牌办证业务应上尽上;扩大网上选车牌号范围,由原来的 "70 选 1" 增加至 "100 选 1",方便群众上车牌网上办掌上办。三是提升业务受理能力,增设业务窗口,延伸社会服务网络,在汽车 4S 店、二手车市场、邮政网点、保险机构等增设业务办理点,增设自助服务设备,试行 24 小时自助办理,方便群众就近办自助办。四是推行我代办制度,在所有车管窗口配备咨询导办服务台,配备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导办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代办服务,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问:在群众 " 上车牌不求人 " 工作中,我们省怎样推行 " 警保合作 "?
答:推行 " 警保合作 "。在全省推行保险公司代办交管业务措施,健全交通管理社会服务网络。暨:发挥公安交管部门与保险行业优势互补作用,推动警保协同开展公安交通管理便民服务,推行保险公司服务网点以及保险中介机构参与交管业务代办措施,在办理投保业务的同时,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群众提供补换领机动车牌证、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识、申请抵押(解除抵押)登记等 " 一站式 " 代办服务和交通违法处理自助服务;鼓励保险公司派员进驻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邮政网点或者委托农村 " 两站两员 " 代办保险业务,为群众上牌、领证、验车提供配套服务,进一步织密覆盖城乡的交通管理便民服务网络,实现群众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