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邳州多人打砸便利店,涉事人是未成年,受害者是他们的同学!
多人打砸便利店,灭火器四处喷射,粉尘笼罩小店,混乱的现场回荡着刺耳大笑声,临走还表演了一个飞踹,货架应声倒下!

美国0元打砸
这是近日在各大平台疯传的内容画面,你以为这是美国特色的0元买画面?不,这是在我国江苏邳州发生的事件,你更想不到的是,这些打砸人员还是未成年学生;而他们打砸的对象,竟然是他们同学家的便利店!
一、事件简介:
(一)起因:
事发当天,店主夫妇不在,只有男孩一人看店。据隔壁商户介绍:打砸门店的几个年轻人,是男孩的同学,以前在学校,本来有点儿小矛盾。
那天几个年轻人过来买东西,正好两方就遇上了。
(二)经过:
1.挑衅:一个年轻人先是喊了男孩的侮辱性外号,引发矛盾,双方开始口角。

喊侮辱性外号
2.破坏:几个年轻人手拿灭火器对着店内商品喷射,其中一个年轻人去打砸商品,另外一个年轻人则助跑飞踹门口货架。

飞踹货架
3.伤害:拿着灭火器对着男孩嘴里喷,导致男孩吸入灭火器粉末。
4.记录:有个年轻人没有参与打砸,负责拍摄记录。
几个男孩情绪非常激动,全程哈哈大笑,声音刺耳,状若癫狂,令人生寒!
(三)结果:
1.人员:男孩因吸入灭火器粉末,剧烈咳嗽,喘不过气,现已住院诊治。
2.财物:店内被砸、被喷射的大部分商品,已经无法销售。

店内商品被喷上了灭灭火器粉末
3.处理进度:男孩家长已求助警方,工作人员表示“当晚3名年轻人就抓到了”。目前处理中。
二、事件分析:
(一)社会影响巨大:目前,这则内容在各大平台已经疯传,引发了广大网友的愤慨,甚至部分人声称这是涉黑性质(小编认为过于夸大了,尚不至于)。
(二)性质非常恶劣:我国社会环境还是比较安静祥和的,很少出现这种打砸性质的事件,这也是引起较大关注的原因。
(三)事件定性:这次事件,到底是年轻人不过脑子的犯错,属于偶发性质,还是众多恶行中只暴露的这一件?目前尚未知,但是直接关系到定性。
(四)一个思考:前面所说的男孩和这些同学在学校有矛盾,是否侧面反映了校园存在霸凌?如果在学校外---男孩自己家的店内,他们尚且敢砸店、伤人,那么在学校,又是何种状态?
三、小结:
未成年人保护,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是未成年人作恶的保护伞!现在未成年人早慧越来越明显,在行为能力和认知上,并不比成年人差。对未成年人犯罪,现有法律难以保证公平。两个建议:

未成年保护
(一)恢复少管所制度,对部分恶行严重的未成年人提前干预矫正,加强纠错力度。
(二)重新界定未成年定义,在年龄和行为能力上,要重新定义未成年人概念。
友友们,你们什么看法呢?欢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