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红:高端名媛竟是“4人命案女魔头”,被捕时淡定得令人咋舌
1998年12月22日,“女魔头”马艳红曾在法庭上说了一句话而多活了3年多,此时终于迎来了大结局。随着一声枪响,她应声倒下。谁能想到,这个看上去柔弱的女子生前竟然是害人不眨眼的恶魔。9个月时间连害4人,全都分尸荒野,让人不寒而栗。
壹,奇怪的“垃圾袋”。
1994年9月,一对老人在松花江畔秋游,突然在草丛中惊现几个鼓鼓的黑色垃圾袋。老两口原以为是哪个无良游客丢下的垃圾,但是走过去一看,被眼前的景象吓傻了。
大大的垃圾袋包裹数层,但还是掩盖不了里面的血腥味道。伴随而来的还有阵阵发臭。打开袋子,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只人的手!
老人赶紧报警,警方赶到后,立刻封锁周围。对袋子里的东西进行查看,办案民警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顿时觉得后背发麻,全身起鸡皮疙瘩。
这袋子里竟然全是切割好的人体部位!
接下来的几天,公安局陆续接到报案,群众在多地发现大块分尸。
面对诸多被肢解的尸体,佳木斯警方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迅速成立专案组来调查这件事。
虽然这些尸体都没有头颅,但是将他们拼凑在一起还是能发现一些线索的。
很快,警方发现这是一名成年男子和女子,还有一名儿童,共计3人遇害。
警方推断,这很可能是一家人。
那么凶手是谁,究竟和这家人有多大的仇,竟然连小孩子都不放过。但是,凶手隐藏得极好,警方搜寻多时,都没有线索。
直到1995年5月,在沿江镇北兴村,几名垂钓爱好者又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包裹。两个人好奇地走上去查看,里面竟然又有一具被肢解的尸体。
一时间谣言四起。
不到一年的时间,佳木斯发生了4具无头尸,这闹得人心惶惶。老百姓不敢走夜路,也不敢去偏僻的地方。他们都害怕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找上自己。
毕竟一旦被残忍地凶手盯上,就是被大卸八块的结局。
时任公安局局长的吴继学坐不住了,毕竟在自己的辖区内,竟然潜藏了杀人不眨眼的悍匪。上头查下来,只会认为自己办事不利。
吴继学给下面的人下了死命令:3个月之内必须破案,否则全都卷铺盖走人!
贰,确定身份,“女魔头”浮出水面。
警察全部出动,找线索,调查死者的身份。
有人提出,上电视刊登尸体认领广告。为了不打草惊蛇,就说是交通事故死亡的。
果然,电视一播出,就陆续来了好几个认领尸体的,但最后都不符合。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来了一位60多岁的老人,他说自己的孩子好久没联系自己了。经过仔细辨认之后,老人确定尸体就是自己的儿子。
“小斌呀,我的好孩子,怎么就让我这白发人送黑发人呢?”’老人在认出之后,一下瘫倒在地上哭了起来。
原来,死者名叫董斌,33岁,和前妻离婚已经2年多了,此后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生活。
董斌是一名公职人员,平时交际圈较少,经过了解,警方得知董斌生前正在交往着一个女朋友。
他曾经打电话告诉父亲自己正在谈对象,女孩貌美如花,也很体贴,自己非常信任她,但是还一直没有机会带女朋友回家见父母。
老人只知道,董斌的女朋友叫“张小曼”,其余的就一概不知了。
在热恋中的男女朋友,男朋友失踪了,女友却不着急报案,看来这“张小曼”有很大嫌疑。
警方去了董斌的住所,不禁吓了一跳。
房子里血迹斑斑,他们还在床下发现了董斌的脑袋,而且房子里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了。
目前来看,这个“张小曼”嫌疑最大。
于是,佳木斯警方发出通缉令,全城搜捕这个叫“张小曼”的人。
只是,好几天过去了,一直没有消息。
直到桦川县公安分局给出了线索,案件才有了进一步发展。
他们在进行人像比对的时候,发现“张小曼”的画像和辖区内一个名叫马艳红的人很相似。
警方欣喜若狂,就差将马艳红抓捕归案了。
他们调查了马艳红,派人在马艳红经常出入的地方蹲守,并且多方发布马艳红的头像,提醒广大市民注意。
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
这一天,马艳红拿着董斌的存折大摇大摆地走进银行。出示了在董斌家里偷来的身份证,准备取走董斌的积蓄。
正好,当天值班的柜员很细心,银行也接收到警方发布的通缉令。
柜员记住了马艳红的长相,在取钱的时候,看着防弹玻璃对面的马艳红,心里一惊:“这不是那个连环命案的女嫌疑犯吗?”
她以董斌是VIP客户为由,请马艳红去贵宾室休息等待,然后立即报警。
警方接到电话,立刻出动将马艳红抓获。
叁,因爱慕虚荣,“漂亮女子”走上不归路。
一个好端端的女孩子,怎么就成了命案嫌犯呢?
1967年,马艳红出生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父亲曾是该市某农行前进办审计科科长,母亲在印刷厂工作。
按理说,这样的家庭在当时算是比较富足的,那马艳红为何在成年以后谋财害命呢?
小时候,马艳红学习不是很好,但长得漂亮,经常有男生送上小情书。本身马艳红也爱打扮,她觉得学习没用,认为“学得好,不如嫁得好”。
她拼命打扮自己来吸引异性,这也给她带来不小的成就感。
在马艳红18岁的时候,父母托人给她找了个银行的工作。
在银行里经手巨大账目,每天接触的都是有钱人,本来马艳红也有几分姿色。那些有钱人喜欢找马艳红办理业务,中途还和马艳红打情骂俏。
有时候客户还会给马艳红带礼物,这让马艳红觉得自己很厉害。在有钱人看来,只是各取所需玩玩而已。
后来,家里给她介绍了军人老公,两人就结婚生子。但是马艳红的性格还是和从前一样,并没有因为儿子的到来改变一分一毫。
尤其在老公退役后,马艳红看惯了有钱的大老板,更是瞧不上自己的老公。
她一度幻想着自己能嫁给有钱的富商,从此改变命运。
老公看她不是正经过日子的人,就同意她提出的离婚要求,孩子也留给了老公。
在银行工作的马艳红始终没能钓到金龟婿,反倒因为自己爱慕虚荣,挪用公款东窗事发丢掉了工作。
她只好借用以前的人脉跟着有钱人混酒局,寻找猎物。
后来,她认识了50多岁的王朋远。在明知道王朋远有家室的情况下,却甘心和他在一起,图什么呢?是爱情吗?
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王朋远可以让她坐享其成,马艳红拿着他给的大把钞票随意出入高档场所。
只是后来因为债务问题,马艳红亲眼看到自己的“钱包”被人活活打死。
无奈,她只好寻找下一个倒霉蛋来为自己买单。
肆,心思缜密,心态镇定。
1994年,四处闲逛的马艳红因为租房子,认识了做商贸生意的徐学礼。
平时徐学礼出门做生意,他的妻子一边带孩子,一边收租。这一家三口都很有教养,很善良。有的租客遇到困难,租金问题也会主动缓一缓。
徐学礼长得文质彬彬,饱读诗书,说话也很客气。
马艳红在租房子的时候,看着一家人很实在,就编造自己被丈夫家暴赶出家门的故事。徐家夫妻看她可怜,就主动降低了租金。
时间一长,双方就熟悉起来。有时候徐学礼的妻子做了饭,也会叫马艳红一起过来吃。或许是看这个女人可怜吧,徐学礼的妻子觉得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只是没想到,这家人善良的举动却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有段时间,马艳红实在拿不出房租,徐学礼说不着急,可以宽限几日。听说马艳红都没钱吃饭了,徐学礼还主动拿出200元借给马艳红。
这在平常人看来,马艳红真是遇上好人了。
可是,心里肮脏的人看什么都是不干净的。马艳红竟然自负地以为,徐学礼这般帮助自己是有目的的,徐学礼就是贪图自己的美色。
一个初秋的晚上,徐学礼在家陪孩子,妻子做了一桌子好菜。因为刚促成了一单生意,徐学礼收到了尾款很是开心,一家人在一起庆祝一下。
看到马艳红路过,妻子就客气了一句“要不要进来一起吃?”,马艳红可不会客气,大摇大摆地走进徐学礼的家。
毕竟之前也在他家吃过东西,徐学礼对此事见怪不怪了。
坐下之后,马艳红无意打量到书桌上的公文包,没有拉拉链,里面是厚厚的一沓钱。
马艳红两眼放光,心里盘算着要把钱据为己有。
接着她说:“这么一桌子好菜,没有酒怎么能行,我去门口超市买几瓶啤酒来喝。”
徐学礼妻子高兴地说:“也行,大妹子,你去吧。”
这一家人开开心心,殊不知,危险已经悄悄降临。
买到酒的马艳红并没有立刻进徐家,而是拿出大量的昏睡药,塞进了这几瓶酒里。回到徐家,她又张罗着去盛饭,趁机把药倒进喝的汤里。
不一会儿,药劲发作,一家三口全都昏睡过去,只剩下马艳红一人。
她完全可以拿着这笔钱一走了之,但是她害怕,心里嘀咕着:“等房东一家人都醒了怎么办,会不会报警抓我呀?算了,一不做,二不休,把这一家全都宰了。”
可怜的徐家人,就这样在自己家里被无情分尸,马艳红自己淡定地处理完尸体,打扫干净现场,锁上门扬长而去。
伍,一错再错,男友成冤魂。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她竟然没有感受到丝毫害怕和恐惧。像个没事人一样,除了吃喝玩乐,就是买东西,找男人,拿着沾满鲜血的钱满足自己一时的贪欲。
不久后,这笔钱又被马艳红挥霍精光。这时候,她遇到了董斌。
马艳红化名“张小曼”,和董斌开始谈情说爱。
被婚姻伤过的董斌很快拜倒在马艳红的石榴裙下。还乖乖的交出自己积攒2年多的存折。
“小曼,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这存折你拿着,过段时间我们就去见父母,尽快把咱们的婚事定下来。”在一夜温存后,董斌已经被马艳红迷得团团转。
此时的董斌还不知道,自己怀里的女子竟是蛇蝎心肠,手上沾满3个人鲜血的刽子手。
董斌已经毫无保留把自己的一切给了马艳红,还想与其长相厮守。但是,马艳红只想要钱,才不想和董斌结婚,
一听到要结婚,马艳红有些慌。心里想:“你这穷小子,只配和我玩玩,结婚?你做梦吧,我可是要嫁给大款的人。”
据说,魔头一旦开启了杀戒,想停下就很难了。
为了不和董斌结婚,马艳红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董斌这个老实人送上西天。还是和上次同样的手法,迷晕,分尸,把脑袋割下来藏到董斌的床底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审判可能会迟到,但正义不会缺席,魔头必将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法律的严惩。
警察在银行将马艳红抓获的时候,她还在狡辩,直到铁证如山面前,马艳红承认了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S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马艳红,谋害了四条人命,情节恶劣,属于行为严重的故意S人罪,很快将会被判处死刑。
只是令警方没想到的是,在公审时,马艳红又当堂翻供,编造了和“崔某”合谋S人的情节,而崔某确实是因他案负罪潜逃,正被公安通缉。
法律有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因为这一句话,马艳红又苟且偷生了1000多天。待一切尘埃落定,马艳红终于被执行枪决。
那一刻,不知道天上的亡灵是否能安息。
如果在另外一个世界遇到被自己杀害的4个人,马艳红会不会愧疚呢?
哦……他们应该不会相遇,因为被害人去了天堂,而马艳红将被打入地狱。
写在最后: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沉重的思考。
马艳红所有的光鲜和虚荣,都不过是为了掩饰自己骨子里的自卑。美貌又怎样,钱财又如何?只不过是过眼云烟。
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在生活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但凡在外面相识的朋友,没有知根知底的情况下,一定不要对人家掏心掏肺。因为你永远无法预料,站在你面前的是人还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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